一、复试内容
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、专业知识的考核。
1.专业外语考核:以笔试方式进行。重点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情况。
2.专业知识考核:以面试的方式进行。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、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。
考生除提交学习工作和科研成果材料,回答复试组专家问题外,需要以PPT形式进行的陈述有:个人介绍(教育背景、研究经历、报考原因等)、博士期间科研课题研究计划。研究计划应包括(1)题目;(2)选题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;(3)国内外研究现状;(4)主要研究内容;(5)可能的创新点;(6)主要研究方法;(7)研究的可行性。资料、数据和文献的获取渠道,已有的研究基础等。
二、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
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量化各项考核指标。各考核比重与评分标准如下:
1.专业外语考核成绩,占10%。
2.专业知识考核成绩,占90%。
复试成绩评定采取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与分别评分相结合的方式。
三、录取条件与方法
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,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,认定考生具有培养前途和学术潜质方可录取。
各专业按照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总成绩计算办法:
总分=初试成绩÷3×50%+复试成绩(专业外语成绩×10%+面试成绩×90%)×50%
四、复试安排
初试分数线公布后,届时见学校相关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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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5日